本地塊位于山東省聊城市莘縣支橫五街與支縱十六路交叉口東南角,地塊占地面積為18461.09平方米,合27.6916畝(中心坐標為:E115.69403°、N36.21882°)。調查地塊歷史用地為黃河村農用地。根據《聊城市莘縣南部新城控制性詳細規劃》,調查地塊用地性質被規劃為二類居住用地用地,屬于《國土空間調查、規劃、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》中“07類居住用地”中的“0701城鎮住宅用地”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(2019年1月1日起施行)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(2020年1月1日起施行)、國務院《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(國發〔2016〕31號)、《山東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》(2020年1月1日起施行)、《山東省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計劃》(2020年4月28日)、《關于做好山東省建設用地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魯環發〔2019〕129號)以及《關于加強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聊環函〔2020〕22號)等要求,用途變更為住宅、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,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。因此,莘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委托山東聊和環??萍加邢薰緦Ρ卷椖坑玫亻_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。
通過資料收集、現場踏勘等手段對調查地塊及相鄰地塊現狀和歷史進行調查。調查地塊為農業用地,現地塊內種植玉米、花生等作物。地塊內土壤環境狀況良好,無異味,顏色正常。
根據調查地塊使用情況,地塊內從事農業生產活動和建設,生產活動中對地塊內土壤和地下水的影響較?。坏貕K周邊1km范圍內企業的特征污染為石油烴,企業危廢委托有資質單位回收,危廢間嚴格做好了防滲措施,通過遷移途徑及污染識別分析可知,對調查地塊土壤和地下水影響較小。
通過對地塊內9個監測點和地塊外1個對照點快速檢測數據分析,地塊內監測數據與對照點差異較小。調查地塊內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無明顯污染跡象,無需進行第二階段調查工作,可作為居住用地的土地開發建設使用。